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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鼓励商业保理突破性创新,或达万亿级市场

发布日期: 2019-03-01

2016年1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金融支持工业增效升级的措施,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随后,2016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标是突破工业转型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并提出了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的五项措施。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盘活工业企业存量资产。

         近年来,随着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在我国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中赊销赊购比例已占到70%以上,由此形成了大量的应收账款,总规模超过20万亿元。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规模接近11.45万亿元,同比增长7.9%,较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出7.1个百分点,较全年利润增速高出10.2个百分点。2011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还只有7.03万亿元,四年间共增长了4.42万亿元,平均每年增加1.1万亿,总计上升了63%。

         商业保理是基于受让企业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和买方付款担保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可以解决眼下国内中小企业融资的“两头难”:一方面在正常生产经营当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十分庞大,另一方面企业很难从银行等传统渠道融得资金,商业保理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

         我国的商业保理市场于2012年开始发力,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热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注册的商业保理企业2514家。其中,2015年新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共1294家,注册数量是2014年的1.44倍,2013年的6.09倍,2012年的27.66倍,2011年的67.61倍,2010年的110.64倍。2015年我国商业保理融资业务量超过2000亿元,较2014年增长了1.5倍。

        预测到2020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规模将达到万亿级,届时商业保理将成为我国贸易融资和风险管理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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